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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务发放通知

 作者:发表时间:2019-09-18点击:

 

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是按照收付实现制,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。也就是说2019年的个人收入确定是指201911­20191231日实际到达个人账户的款项为本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。

根据目前我校劳务费报账流程,本月报销的劳务费合并到下月4号与下月工资一同发放,201912月报销的劳务费将合并到202014号的工资一起发放。基于以上情况请各部门注意,工资外发放的各类劳务费、津贴、奖励等,如要求计入2019年综合收入和使用2019年一次性奖金的,需在11月底办理完财务的所有报账程序。

 

 

 

 

财务处

20199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