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网站编辑人员发表时间:2017-12-08点击:次
根据关于印发《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》的通知(湘人发[2006]135号)精神:从2006年7月1日起,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(不包括见习期人员),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。经核算,根据2016年度考核结果,此次符合晋升薪级工资条件的共计2150人,在12月的工资中按新晋升的薪级进行发放,并补发1-11月薪级工资差额。
特此通知。
人事处
2017年12月4日
上级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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